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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险理赔要扣除非医保用药?淄博平安财险惜赔吃败诉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承保的车辆将他人撞倒致伤,因事故责任赔偿纠纷被诉上法庭。该公司却辩称“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扣除20%的非医保用药”“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均被法院驳回。
8月19日,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2017年5月,范向军(化名)驾驶鲁C小型轿车在桓台县果里大道一路口时将吴某驾驶的三轮车撞倒,致使吴某和段会平(化名)受伤。经淄博市交警部门认定,范向军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段会平无责任。
据悉,范向军(化名)驾驶的鲁C小型轿车在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商业三者险,并投保不计免赔,上述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经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所鉴定,段会平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段会平住院治疗38天,范向军为其垫付2万元医疗费。吴某已获得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6.58万元。因医疗损失和残疾赔偿协商未果,段会平将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诉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根据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关于‘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扣除20%的非医保用药’的辩解,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该公司主张段会平病情与此次交通事故不具有因果关系,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十日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段会平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费用共计5.03万元,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段会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2.77万元,段会平返还范向军超额垫付款1.896万元。
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辩称段会平在农村居住,其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要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对此,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段会平一审期间提交的桓台县城区街道某社区居委会的证明足以证实其居住在城镇,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对此不予认可,但未提交证据予以推翻,不予支持。据此,二审法院驳回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平安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