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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银行支行长违法发放贷款非法窃听窃照信用卡诈骗落网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日照银行正阳支行原行长朱家高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信用卡诈骗等多项违法行为被批准逮捕。经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朱家高被法院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朱家高,1968年2月出生于日照市东港区,大学文化,案发前曾担任日照银行正阳支行行长。2017年9月,朱家高因涉嫌犯受贿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日照市看守所。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阜鑫渔港加油站实际控制人郭丰豪串通日照银行正阳支行行长朱家高以购买燃油的名义虚构购销合同,骗取日照银行贷款400万元。朱家高明知郭丰豪以虚构的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仍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并在贷款审批前收取郭丰豪5万元贿款,违反国家规定审批发放贷款400万元。
“我打算向银行贷款购买船舶用油,朱家高称自己有个朋友做油品生意,可以帮我联系业务。我在朱家高的介绍下与华东蓝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燃料油,但没有发生交易。”据郭丰豪供述,“我送给朱家高5万元后不久贷款就批下来了,这笔贷款从华东蓝海石油公司走账后,转到阜鑫渔港加油站的账户上,具体是朱家高操作的,与华东蓝海石油公司签订的虚假购销合同我没有见过,不知道是如何签订的。”
据华东蓝海石油公司相关负责人许某证实,该公司和阜鑫渔港加油站的购销合同不是真实的,“当时朱家高找到我,说是阜鑫渔港加油站从日照银行有笔货款想从我们公司走个账。当时朱家高是日照银行正阳支行的行长,因平时关系不错,况且就是帮忙走个账,我就把公司账号给了朱家高,朱家高跟我说货款打过来了,我就将打来的400万元转到朱家高指定的两个账户中”。
据检察机关指控,朱家高还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朱家高在日照市国际海洋城川子村安置楼某沿街房设立私人会所,并安装伪装成消防烟感器的隐蔽摄像头窃听窃照。经公安机关物证鉴定研究中心鉴定,朱家高使用的隐蔽摄像头系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此外,朱家高还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据指控,朱家高使用其办理的两张信用卡透支5.8万元,逾期超过一年,银行先后通过客服系统催收、委托律所催收等多种方式对其催收,朱家高仍拒不还款。
对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朱家高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侵犯了国家对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其行为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应数罪并罚。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朱家高犯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我在审核贷款时并不明知贷款是假的。我并非恶意不还信用卡,只是客观原因还不了。”朱家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辩称其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对此,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朱家高作为银行行长具有贷款审批权限,不但未认真审核,还积极帮助借款人伪造贷款合同,并对虚假的合同予以审核通过,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朱家高在信用卡透支后明知银行催收的情况下故意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致使银行催收函不能有效送达,因此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成立。据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朱家高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