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济南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刘强主持并讲话 江必新作报告 韩金峰雷杰杨峰出席
10月28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市委书记刘强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金峰、市政协主席雷杰、市委副书记杨峰和市委常委等参加学习。
会上,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特聘教授江必新围绕“全面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第一次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悟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战略部署和决策意图,深刻认识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必须毫不动摇、一以贯之。
会议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不断提升政策供给的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企纾困解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着力解决拖欠账款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记者:王端鹏 卢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