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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民营建筑业企业列为省市县三级重点“服务对象”,支持享受各类政策红利
9月4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加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刘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焉杰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润晓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刘少华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润晓介绍,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传统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对地方经济增长、稳定就业和促进财政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出台《山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韧性城市的实施意见》;9月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建筑业发展工作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公布建筑业领先市、县(市、区)、企业和“齐鲁建造”品牌企业产品,形成一套组合拳。
近期,省委、省政府要求统筹研究分析山东建筑业运行现状,结合山东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建筑业发展平稳向好,切实发挥建筑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稳增长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按程序开展了审查、评估。8月19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5日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工作方案》包括6方面13条具体举措。
一是着力形成更多建筑业实物工作量。推动建安投资企稳回升,各类重点项目清单化跟踪管理并落地实施。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加强要素保障、资金支持、调度指导,并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推动拟建工程按时开工、落地实施,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
二是着力解决拖欠建筑业企业账款问题。加力清偿拖欠建筑业企业账款,针对建筑业产业链条长、建筑业企业处于链条上游环节的特点,加快加力清理拖欠建筑业企业账款,进一步放大清偿效应。确保拖欠账款清偿质量,重点解决强制民营建筑业企业接受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欠款方擅自以虚高价值抵房抵物偿还工程款等问题,“真金白银”偿还工程款。加快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进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加快工程价款结算进度,并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要求,进一步规范款项支付管理,先行结算无争议价款。
三是着力破解建筑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金融支持建筑业指导力度,通过新增贷款、优化利率、项目保函等方式,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业企业优质项目的金融资源供给。引导落实金融支持建筑业政策,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筑业企业融资情况调研,及时与金融管理部门对接。
四是着力加强建筑业行业发展监测。推动建筑业企业依法统计,及时将符合统计范围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纳入建筑业统计,开展业务培训,推动依法填报统计数据。加强在地施工项目监测,指导项目施工单位如实归集上报在地产值完成情况,对因虚报、瞒报或拒报统计数据等受到行政处罚的建筑业企业,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五是着力助推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提升服务民营建筑业企业质效,扎实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将建筑业企业纳入重点工作内容,支持充分享受各类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协同发展,深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全链条合作,实现订单互保、产能共享。
六是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品牌建设推广,广泛宣传支持建筑业发展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大对“齐鲁建造”品牌和发展领先地区、企业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促进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浓厚氛围。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发挥省级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