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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6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将获表彰
2426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将获表彰
其中全国劳动模范1670名,全国先进工作者756名
从全国总工会4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将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今年拟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2426名,其中全国劳动模范1670名,全国先进工作者756名。拟表彰对象以各行各业的一线劳动者为主体,涵盖20个国民经济门类,平均年龄47.09岁,超过八成为中共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级表彰奖励工作要求,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全国总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统战部,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据介绍,此次拟表彰对象坚持政治性、注重群众性、体现代表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903人,占比37.22%;普通农业劳动者和农民工321人,占比13.23%;机关事业单位的科研、教学一线等人员634人,占比26.13%。此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均占有一定比例。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拟表彰对象充分考虑行业领域、政治面貌、民族、性别等方面的代表性。行业分布方面,涵盖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20个国民经济门类。政治面貌方面,中共党员1986人,占比81.87%;民主党派人士93人,占比3.83%;无党派人士65人,占比2.68%;群众279人,占比11.50%;共青团员3人,占比0.12%。民族分布方面,覆盖28个民族,少数民族241人,占比9.93%。性别比例方面,女性585人,占比24.11%。年龄结构方面,35岁以下113人,占比4.66%;35岁至60岁2239人,占比92.29%;60岁以上74人,占比3.05%;年龄最小的20岁,年龄最大的72岁。
据全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陈伶浪介绍,此次推荐评选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范围、名额、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坚持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同时,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实施“统一标准、同一平台、分类审核、汇总处理”的评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全国工会劳模管理平台,主动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机关纪检监察组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据了解,1950年至2020年,党和国家先后召开了16次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累计表彰先进个人33708人次。1995年后,每5年召开一次,在逢“五”逢“十”年份的“五一”前夕开展。今年是第17次评选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