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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出修订!灭菌乳的生产将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
近日,国家卫健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按照公告要求,自2025年9月16日起,我国只允许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生产灭菌乳。
灭菌乳是我国液态奶消费市场的主要产品,国内多家乳制品企业有灭菌乳产品。与巴氏杀菌乳相比,灭菌乳最大特点是保质期较长,可常温储存6个月。修订前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规定,灭菌乳分为超高温灭菌乳、保持灭菌乳两种,均是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生产的产品。复原乳是指将生牛(羊)奶浓缩或干燥制成的浓缩乳、乳粉再添加水制成乳液。这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已删除了“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等内容,意味着第1号修改单在2025年9月16日正式生效后,我国所有乳制品企业不得以复原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此次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意味着灭菌乳生产将彻底告别复原乳时代,以生鲜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能保留更多营养物质,既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乳品的需求,也有利于提升和稳固养殖加工等产业链中各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激活全产业链的活力,对推动我国奶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同时,第1号修改单要求只能以生鲜乳为原料生产灭菌乳,对国内灭菌乳生产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必须在生鲜乳收购、运输、进货查验、生产投料、灭菌等各个工序环节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以确保采购的生鲜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