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济南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全省排名第一

记者 窦永瀚 济南报道

4月9日,济南市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召开,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济南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643元/月提高到1179元/月,全省排名第一,增长了83.36%。

据了解,脱贫攻坚期间,济南市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和重度残疾人补贴统筹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市扶贫线“两线合一”。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300元/月提高到676元/月,增长了125.33%,为全省第一。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643元/月提高到1179元/月,全省排名第一,增长了83.36%;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由1410元/月、1120元/月和500元/月提高到2123元/月、1650元/月和1320元/月,均在全省排名第一;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10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80元/月提高到12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120元/月提高到137元/月,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济南市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精准对接贫困群众需求,实现兜底保障和增能提升相促进。脱贫攻坚期间,积极引导全市1498家社会组织多种形式参与脱贫攻坚,打造济南社会组织“泉心泉意·助力脱贫”公益品牌,累计投入资金3.02亿元,开展项目829个,惠及困难群众363.6万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

Array ( [821059] => Array ( [2] => Array ( [0] => 济南 [1] => 农村 [2] => 特困 [3] => 供养标准 [4] => 第一 ) [4] => Array ( [0] => 大众网·海报新闻 ) ) )

编辑:青草地

责任编辑:崔翠 许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