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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流量包就扣费 中国移动“流氓收费”遭客户起诉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因用户未开通6G共享省内流量包却被收取了流量费,且用户手机在停机状态下继续产生费用。经用户多次向中国移动反馈意见,纠纷一直未得到解决,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被诉上法庭。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2017年8月9日17时,薛永贵(化名)拨打中国移动客服电话询问停机事项,中国移动10086客服系统短信回复显示其手机欠费50.51元。当天18时,薛永贵再次询问时,中国移动10086客服短信回复欠费51.74元,在停机状态下继续产生费用。
对此,薛永贵表示其未开通6G共享省内流量包却被收取了流量费,中国移动则表示“薛永贵在申请的当日就已经开通了6G流量包”。
然而,中国移动在上述10086客服短信下发的话费情况通知中并未显示薛永贵有6G开通依据的说明,只是查询话费情况,明确说明了薛永贵的基础话费套餐是38元飞享套餐,而50元包6G流量是附件,是共享流量包,不属于基础套餐。
法院审理认为,薛永贵提供的上述中国移动客服短信分别显示其话费余额为-50.51元及-51.74元,均没有显示其是否享用50元包6G共享省内流量包的情况;而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提交的流量清单则显示,薛永贵实际使用流量超出套餐外514.23M,应收取54.12元。鉴于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提交的流量清单使用流量费数额与薛永贵提供的中国移动客服短信查询数额存在明显矛盾,法院据此认定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的解释前后矛盾而不具有合理性。
据悉,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乙方(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的义务为,乙方对甲方(薛永贵)暂停移动通讯服务时,对“先使用,后付款”缴费方式,应提前通知;对使用“先预存话费,后使用”缴费方式,应进行余额提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或信函。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薛永贵使用的是“先预存话费,后使用”缴费方式,即使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辩解的理由存在合理性,在薛永贵话费临近使用完毕前,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应通过多种方式对用户进行话费余额提示,以促使用户及时补足话费后使用,这样才符合“先预存话费,后使用”约定的本意。根据日常交易习惯,10086客服务系统也能通过电话进行及时提示,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约定的提示义务。
据此,法院认定,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辩解的理由成立,故推定薛永贵诉称未开通50元包6G共享省内流量包事实成立。
“上述纠纷发生后,薛永贵多次向中国移动客服反馈意见,因双方发生误解,中国移动作为通讯运营商未及时提取用户手机当月话费及流量使用情况的数据,致使原始数据未能全部展现给用户及提交法庭,致使纠纷未能及时解决且产生投诉及涉诉”,法院审理认定,在电信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十日内向薛永贵返还话费101.74元,案件受理费由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