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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网上调” 实现“不见面”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1月10日,济南交警发布的10条便民新举措中,第十条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网上调”。经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案单位可通过电话连线、在线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保险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服务,实现“不见面”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解读: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能力,济南交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保险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超市”建设,把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做出特色。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实现群众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零跑腿”,推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网上调”的服务措施,对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损害赔偿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可通过电话连线、在线视频的形式,根据当事人的需求组织人民调解、保险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