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证监会查处一起“大V喊单”炒股案件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中国证监会查处一起“大V喊单”炒股案件,“大V”使用“财经—老陈”、“老马说股票”等23个实名认证微博账号公开提供股票投资品种选择和买卖时机等证券投资建议,通过向客户收取咨询费或会员费的方式非法获利268.64万元,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明,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11日,马百亚、王会洁陆续通过自己注册、淘宝购买等方式取得“财经—老陈”、“老马说股票”等23个实名认证微博账号,并使用上述微博账号公开提供股票投资品种选择和买卖时机等证券投资建议。投资者被微博公开提供的证券投资建议吸引注意后,通过微博所公开的微信、QQ账号,与马百亚、王会洁或其雇佣人员建立联络。此外,马百亚、王会洁或其雇佣人员还通过马百亚所获取的投资者手机号码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络。
在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络后,马百亚、王会洁及其雇佣人员即进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从而通过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的方式收取费用。在客户交纳咨询费或会员费后,马百亚、王会洁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向缴费会员提供股票投资品种选择和买卖时机建议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服务期限根据客户缴费数额确定。
据悉,马百亚、王会洁二人系夫妻关系,马百亚实际控制上述23个微博账号,负责所推荐的具体股票的分析、筛选工作,形成证券投资建议;王会洁协助马百亚在淘宝网站购买业务推广所用实名认证的带粉丝微博账号,负责受雇人员招聘、日常考勤及工资发放,承担部分微博和微信账号的维护和为缴费客户提供后续服务等管理工作。二人在实施上述行为的过程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通过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共获取非法收入268.64万元。
证监会认为,马百亚、王会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据此,证监会对马百亚、王会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8.64万元,并处罚款268.6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