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依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现将市司法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起草并报送审查的《济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登陆济南市政府网站,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或者登陆济南市司法局网站,通过网站首页“政府法治—立法意见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zbfg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A区1134室,邮政编码250099。
济南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