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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进入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的通知
关于进入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的通知
鲁森防发〔2022〕3号
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省森防指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决定我省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进入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望各市、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森防指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各项防范扑救措施落实,积极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工作。
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