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济南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进行补贴
11月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情况。
发布会上,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传秋就“济南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如何兑付到广大老百姓手中?”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家电“以旧换新”进行财政补贴,将大大提高我市广大消费者和家电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家电市场消费潜力释放,拉动全市消费增长,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具体举措。本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补贴资金,将由市级财政和销售企业共同承担。此次活动预计“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数量在15万台左右,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左右。
这次财政补贴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补贴精准性强,对不同的家电实施不同的补贴标准,最高是空调(柜机)每台补贴400元,最低是饮水机、空调挂机、烟机、炉灶等每台补贴200元;二是补贴灵活性强,对于家电的使用年限、品牌等不作限制,也不要求旧家电可以正常工作,只要旧家电的主要部件齐全,就可以按照标准享受以旧换新补贴;三是补贴导向性强,财政资金占补贴资金标准的20%,主要引导企业让利,另外,对于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回收的废旧家电,将交售给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引导废旧家电通过安全、环保的途径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
关于财政资金的兑付程序,家电销售企业在回收旧家电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抵减新家电的购买费用。家电销售企业按程序向商务局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商务局审核后,出具补贴资金兑付意见。市财政将补贴资金列入预算,拨付市发改委,由发改委根据商务局兑付意见将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下一步,市财政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全力推动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将按照财政管理规定,最大限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核流程,提高资金拨付下达效率,及早兑付资金,确保政策措施早落地、企业群众早受益,把好事办好,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