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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济南市将建成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 保障56亿斤以上粮食产能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建成47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56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53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实施方案》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重点。(一)优化规划布局。把高效节水灌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农田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整区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完善建设内容。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三)统一上图入库。利用全国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把全市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全市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四)加强示范引领。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五)严格保护利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非农建设不得随意占用。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