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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计划2022年海水淡化产能超过100万吨/日
8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
海水淡化在世界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海水淡化工程,日产能达1亿吨。我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已初具规模,海水淡化工程140个,产能达120万吨/日。目前,我省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28个,产能达37.6万吨/日,占全国近三分之一,居全国首位。
为缓解我省水资源短缺问题,保护水系生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明确产业空间布局、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亟需制定和出台《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推动我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 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计划到2022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超过100万吨/日。
第二部分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总体布局是:一区、两园、多点、群星。全省整体创建全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青岛百发、烟台海阳两个具有辐射供水功能和全产业链的综合性产业园;在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6市沿海工业园区配套建设14个海水淡化基地,在潍坊建设2个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基地,实现水盐联产;根据需求在全省32处有居民海岛建设海水淡化站,500余艘远洋船舶配备海水淡化装置。
第三部分为发展重点。实施五大行动:沿海工业园区“增水”行动;有居民海岛“供水”行动;沿海缺水城市“补水”行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行动;科技支撑行动。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和加强海水淡化宣传等4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