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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
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6月1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表示,通过普查,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和汾渭平原是我国大气污染源单位面积排放强度较大的地区。
赵英民强调,“这三个区域也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据介绍,污染源普查是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每十年开展一次的重大国情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2019年开展,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公报》显示,全国普查对象数量358.32万个(不含移动源)。普查对象在东部地区分布数量较多,从东部向西部逐渐减少。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
从全国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看,化学需氧量2143.98万吨,总氮304.14万吨,氨氮96.34万吨。从排放量来说,长江、珠江、淮河流域因为流域面积大,涉及省份多,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大。从排放强度来看,海河、辽河、淮河流域单位水资源的污染物排放强度大。
从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看,氮氧化物1785.22万吨,颗粒物1684.05万吨,二氧化硫696.32万吨。
从全国固体废物的情况看,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8.68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0.62亿吨,处置量为9.43亿吨,当年存储量为9.31亿吨。全国秸秆产生量8.05亿吨,利用量5.85亿吨。山西、内蒙、河北、山东、辽宁五省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占到全国的42.4%,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和江苏五省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量约占到全国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