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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红头文件”出台 山东专门召开了这场会议
(记者 李立红 通讯员 郝俊平)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召开全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加强政府“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核,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俗称“红头文件”。今年7月份,司法部召开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红头文件”出台,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
在推进会上,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解维俊指出,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把合法性审核作为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屏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的重要推力,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创造性发挥合法性审核作用,为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提供法制保障和参谋建议。
解维俊强调,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加强主体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编制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要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合法性审核工作基础,规范制发程序提升送审文件质量,加强备案审查和清理构建全链条审核机制,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强化能力建设,强化信息支撑,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会上,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青岛市司法局、济宁市司法局、滨州市司法局作了交流发言。各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山东省司法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