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济宁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法人陈绪乐诈骗284万元用于游戏赌博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济宁旭日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法人陈绪乐以汽车销售名义向买车人报价并签订购车合同,骗取13人购车款284.69万元后失去联系。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绪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陈绪乐,1986年2月生于梁山县,高中文化,因犯诈骗罪于2010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11年6月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7年6月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陈绪乐在济宁市高新区汇景国际城注册成立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任法定代表人。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陈绪乐通过“牛牛”、“省心宝”、“车行168”等网上汽车交易平台查询到买车人信息,以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名义向买车人报价并签订购车合同,收取购车款284.69万元后失去联系。陈绪乐将上述款项大部分充值到“幸运28”游戏中赌博,少部分用于个人消费。
据悉,2017年5月10日,广东省揭阳市做汽车贸易生意的刘某通过“省心宝”汽车平台发布了购买一辆本田冠道轿车的信息,陈绪乐通过微信与刘某联系达成协议,刘某通过微信转账给陈绪乐1000元定金。2017年5月12日,刘某安排物流人员在约定的济南市广汽本田金牌特约店验车后,将29.93万元尾款转账到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账户。陈绪乐将钱款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并一直推脱既不交车也不归还钱款,后失去联系。
2017年5月27日,陈绪乐通过“牛牛”汽车买卖软件查询到内蒙古包头市做汽车贸易生意的李某欲购买一辆黑色本田冠道越野车,陈绪乐以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的名义与李某商谈并签订合同,约定在广汽本田某4S店提车。2017年5月27日,李某向陈绪乐微信转账2000元定金,几天后李某又向陈绪乐指定的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账户转账33.68万元购车款。然而,当李某来到提车地点后才得知陈绪乐未交付购车款也未订购汽车,并与陈绪乐失去联系。
2017年5月26日,湖南省武冈市的刘某在“牛牛”汽车买卖软件平台上发布了购买一辆黑色进口福特探险者轿车的信息。陈绪乐与刘某联系称可优惠,在济南的4S店验车,刘某安排人验车后通过微信支付陈绪乐500元定金,又向旭日星汽车销售公司账户转账45.78万元。后刘某得知陈绪乐并未向4S店转款,并与陈绪乐失去联系。
记者注意到,同样情况的还有南宁市郭某、西安市唐某、甘肃省天水市李某、贵州省贵阳市何某等十余人,受骗上当的方式跟上述情况如出一辙。
对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陈绪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签订、履行购车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陈绪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陈绪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284.69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
陈绪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日前,二审法院驳回陈绪乐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