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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交易部投资经理肖洪彬违规炒股受查处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投资经理肖洪彬操纵“易某媛”证券账户及建设银行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肖洪彬向“易某媛”证券账户内转入家庭自有资金,并由其本人负责交易决策并使用手机下单交易,当其不方便下单时,会让其配偶赵某代为下单交易股票。
据调查,2014年6月25日至2017年12月19日期间,肖洪彬控制并使用“易某媛”证券账户交易金额合计3094.58万元,盈利4.87万元。
证监会行政处罚文件指出,肖洪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肖洪彬提出申辩意见表示,其投入交易的金额不大,盈利不到5万元,且2015年至2016年的交易频率很低,情节相对较轻;本案从投入金额、交易金额、盈利金额来看都不属于特别大的金额,类似案例并未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希望能参照其他案件适当量罚。肖洪彬请求不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从轻或减轻处罚。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责令肖洪彬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肖洪彬没收违法所得4.87万元,并处以14.6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