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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老赖”员工借款五年分文不还遭起诉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某县城邮政储蓄员工郭党松借款17万5年“分文未还”,被借款人诉至法庭要求偿还借款及5年的借款利息。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2014年四五月份,郭党松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徐庆丰(化名)借钱。因“郭党松是县城邮政储蓄的职工有偿还能力”,2014年5月15日,徐庆丰分两次借给郭党松现金17万元,双方约定的利息为“月息1.25分”,郭党松向其出具了书面的借款手续。
之后,郭党松迟迟未能归还借款,徐庆丰多次要求其还款均遭拒绝,期间三次更换借款手续。因郭党松迟迟不予还款,徐庆丰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5年的借款利息。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郭党松两次向徐庆丰借款共计17万元,有被告郭党松出具的借条及电话录音等证据为证,应予认定。故徐庆丰要求郭党松偿还借款本金17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法院审理认为,徐庆丰要求被告郭党松从借款日起按月息1.25分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双方在借条中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郭党松十日内向徐庆丰偿还借款17万元及利息,利息从借款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郭党松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