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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金园起诉“万纯吉祥”商标侵权遭驳回
新视听济南讯 继觊觎“本利万纯金”商标(https://m.jnnc.com/article/476093?from=singlemessage)未果之后,山东梦金园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简称“梦金园”)又盯上了“万纯吉祥”商标。在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委会”)将其裁定为无效商标未果之后,梦金园再次将商标评委会诉上法庭。
6月5日,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南昌市金得利珠宝商行申请注册的“万纯吉祥”商标被梦金园指为“具有夸大宣传效果与欺骗性,极易使消费者对指定商品的质量和品质等产生误认”,请求商标评委会将其裁定为无效商标。
“‘万纯吉祥’商标与梦金园注册的‘亿纯’商标和‘梦金园万纯真金’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共存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梦金园表示,“万纯吉祥”商标整体表达了“万纯黄金制作、寓意吉祥的珠宝首饰”之含义,作为商标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性,应裁定为无效商标。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其来源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有特定的联系。本案中,南昌市金得利珠宝商行注册的商标为文字“万纯吉祥”,梦金园注册的商标为文字“亿纯”和文字“梦金园万纯真金”,二者在文字、读音、含义及整体构成方面均差异明显,故不构成近似商标。
“‘万纯吉祥’既非固有搭配,亦非对商品功能效果的直接描述,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或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不足以引起误解,不应认定为带有欺骗性。”法院审理认为,梦金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万纯吉祥”商标所包含的“万纯”一词已成为珠宝首饰行业的通用标准或术语,而“吉祥”一词更与珠宝首饰商品的质量、功能、品质等特点无关。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梦金园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梦金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