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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西安分行18张罚单领罚265万元
新视听讯 日前,陕西银保监局一口气向恒丰银行西安分行开出18张罚单,涉及“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处置不良资产”、“贷款资金用于归还本行贷款,违规挪用信贷资金”、“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资产负债规模”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罚款265万元重罚,还有10名相关人员被追究了责任。
陕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文件显示,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受到罚款35万元处罚。徐健对该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承办责任,受到警告处罚;胡军对该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记者注意到,“以贷转存,贷款资金回流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办理存单、缴存保证金”,也是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违法违规的重灾区,该行受到罚款40万元处罚。张文龙 对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贷款资金回流用于缴存保证金”负承办责任,受到警告处罚;朱瑛对该项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罚。杨恺对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贷款资金回流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办理存单、缴存保证金”负承办责任,受到警告处罚;朱凌对该项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还被查出存在“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0万元处罚。陈永军对该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承办责任,受到警告处罚;贺威对该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陕西银保监局还对恒丰银行西安分行“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资产负债规模”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5万元处罚。李洋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承办责任,受到警告处罚;侯党弟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此外,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还“授权不具有相应任职资格人员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受到罚款30万元处罚;“违规开展同业投资业务”,受到罚款30万元处罚;“贷款资金用于归还本行贷款,违规挪用信贷资金”,受到罚款25万元处罚;“违规将同业吸收理财资金变相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受到罚款30万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