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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学校、入境…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通知

允许持“健康绿码”的快递员测温进入社区

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

对入境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

日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青岛市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日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青岛市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突出预防为主、防控为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精准、突出重点,联防联控、统筹兼顾,加强监测、迅速应对等原则,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

那么,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完善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

低风险区(市)或未发现病例社区,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物理隔离”。

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允许持“健康绿码”的快递员、配送员测温进入社区。

健全完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民宿、旅馆、酒店、出租房等分散经营重点场所排查管理,做好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对有关方面推送的涉疫重点人员信息,做好联系随访和日常监测管理。

开展“洁净家园”集中整治行动,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置。强化社区关爱,做好心理援助与社会服务,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困难纾解等服务。

✪加强居民个人防护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密闭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医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3)提高健康素养。养成“1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掩口鼻、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野味),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强化学校疫情防控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严格落实一日三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员工和走读生“两点一线”管理。实行错时、分散就餐,落实1米安全线和同向流动等措施。

做好疫情应急处置。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

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制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防控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及相关生产活动。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

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

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

✪做好公共场所防控

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体温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在此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馆、农贸市场等生活场所。

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所,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科学合理调配公共交通运力,每日定时消毒,隔位就座、分散就座;引导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加强住宿经营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

✪对入境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入境来青人员要提前3天报备,健全入境来青人员从远端防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健康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闭环管理,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

青岛直接入境人员按规定“点对点”分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值班区(市)集中隔离点进行诊治或隔离观察,在隔离期间按规定至少进行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市外、省外口岸入境中转人员就地诊治和集中隔离,治愈并完成医学观察或隔离期满后,一律乘飞机返回或“点对点”接回,抵达后立即按规定到集中服务点(隔离点)进行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所有入境来青人员隔离期满后,应及时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做好随访登记,继续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无可疑症状的,期满后可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

✪加强重点地区来青人员管理

压实村居(社区)和用工单位责任,提前进行重点地区来青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休整集散、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

无有效核酸证明的疫情重点地区来青人员必须在抵达目的地24小时内完成健康检查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持当地健康码、检测均为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后正常出行;阳性检测者和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按规定进行诊治、医学观察和后续管理。

✪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

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等实验室检测,并扩大检测筛查人群和范围。

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开展影像学检查、血常规检测和中医中药预防服务;出院后按规定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参照确诊病例做好出院后长期健康管理。

严格落实确诊患者出院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出院后14天、28天、三个月、半年随访复诊与核酸检测,实施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式服务管理。

✪加强核酸检测服务

扩大重点人群检测范围,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全力排查疫情感染传播风险隐患。

(1)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四类人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可疑患者、入(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青返青人员、学生摸排重点人员、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和边防检查人员以及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机构检疫排查的人员等11类人员。

(2)重点行业主要包括:教师、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及志愿者、母婴服务人员等重点行业。

(3)自愿检测的人员: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实行愿检尽检。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开放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证明。强化检测结果共享和社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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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青草地

责任编辑:崔翠 许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