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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7% 明年底前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记者近日获悉,我省将加快建立合理的农村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明年年底前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近年来我省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推进思路,大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十二五”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20余亿元,解决了2932万农村群众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7%,集中供水率达到85.6%。

我省于2018年底部署启动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明确从今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在保障贫困人口有安全饮水的基础上,全面彻底解决好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截至目前,两年攻坚行动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攻坚行动涉及的139个县(市、区)中,有134个完成前期工作转入实施阶段。400个贫困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和4652个无集中供水设施村通水工程全面启动。同时,通过逐村逐户调查摸底,核实9万余个自然村和贫困户饮水安全信息,基本摸清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底数。

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身体健康。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坦言,就我省而言,农村饮水安全还有一些短板。例如,山丘区有部分村没有集中供水工程,干旱时期容易发生临时性取水困难;部分村内管网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寿命,跑冒滴漏问题突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体制机制问题也很突出。

下一步,我省要以推进两年攻坚行动为抓手,分类施策、落实资金、加快进度。锁定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前做好收尾调试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群众长受益。

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我省将加快建立合理的农村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按时完成水价核定,全面足额收取水费,原则上按成本收取,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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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青草地

责任编辑:崔翠 许小仙